2018年合肥市廬陽區(qū)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99名】
為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廬陽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9名幼兒園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屆畢業(yè)生、歷屆畢業(yè)生、在職教師(不含廬陽區(qū)管理的在職在編教師及2009年以來經人社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教師)及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必須具備國家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且普通話證書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體健康,具有崗位所要求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年齡在 30 周歲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 35 周歲(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人員或被授予地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2、獲得省特級教師、地市級以上教壇新星、地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地市級以上、地市級以上課堂教學評比一等獎的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