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順義區(qū)補充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我區(qū)各招錄單位將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按照報考考生參加北京市各級機關2014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后,招錄機關不再對其他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于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可同時進入面試,招錄機關將電話通知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
一、資格審查地點:順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三樓會議室
二、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5月15日9:00至 5月15日17:00
三、資格審查聯系電話:69448771
四、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一)網上打印的報名表1份(考生報名網站打印);
(二)網上打印的成績單1份(考生報名網站打印);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學歷、學位等)原件及復印件;
(五)2014年的應屆畢業(yè)生,除上述(一)—(四)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持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需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
(六)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 畢業(yè)生,除(一)—(五)條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 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 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 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七)對于基層工作經歷要求“兩年以上”或“三年以上”的職位,除上述(一)—(四)項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持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勞動合同書》復印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材料、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八)對于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無限制”的職位,除上述(一)—(四)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參考上述(五)、(六)、(七)條的要求準備相應材料,有工作經歷的考生也需提供(七)條所要求材料;
(九)2014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除上述(一)—(四)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持區(qū)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五、注意事項
現場資格審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需真實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實或與報考信息不符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順義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