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聊城公告 招333人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根據(jù)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疾旖Y果作為確定錄用人員的依據(jù)之一。
市縣公安機關、森林公安考察政審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轉任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錄用為初任法官、檢察官的人員,在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最低服務期為7年(含試用期);錄用為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人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協(xié)議。
六、全市各級機關招考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招考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1。
七、咨詢監(jiān)督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 0635-8262251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局: 0635-2189136
(二)報名網(wǎng)絡技術咨詢電話:市: 0635-2188036
(三)繳費咨詢電話:市: 0635-2189977
(四)監(jiān)督電話:市紀委(監(jiān)察局): 0635-8228309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