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防城港市事業(yè)單位招聘醫(yī)療崗公告【招133人】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各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經市、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由市、縣(區(qū))人社部門分別在防城港市人才網公示本轄區(qū)招聘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規(guī)定報批聘用。
聘用審批工作原則上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各部門單位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六)應聘人員在考試及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7年)》設置。
監(jiān)督電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jiān)察室0770-3235133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0-282873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防城港市干部培訓考試管理辦公室0770-2834805
原標題: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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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2017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操作說明書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doc
2017年度防城港市公開招聘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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