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三門縣公務員考試公告(80人)
2、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
“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為:選聘在三門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過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服務期時間可計算在內);選聘在三門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三門縣行政區(qū)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且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且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3、鄉(xiāng)鎮(zhèn)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臺州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yè)學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yè)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xù)學習并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4、全縣各級機關具體的招考范圍和對象詳見《2017年三門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
5、《2017年三門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中要求在本縣服務期滿5年或6年是指在辦理錄用手續(xù)前,要求擬錄用的考生與我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簽訂相應年限的服務協議,并在服務協議里明確在服務期間調離三門縣范圍任職的,不再保留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擬錄用的考生拒絕簽訂服務協議的,不予錄用。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2、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yè)要求。報考三門縣各級機關職位有關學歷、專業(yè)等條件,詳見《2017年三門縣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計劃一覽表》。
3、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村干部“職位2”職位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5、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院法官助理、檢察院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或B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